我市開展文明交通主題宣傳活動
電動車駕乘人員頭盔佩戴率超80%
記者從15日市人大常委會召開的《福州市文明行為促進條例》執法檢查動員會上獲悉,認真貫徹實施《福州市文明行為促進條例》,我市開展文明交通主題宣傳活動,推動電動自行車駕乘人員頭盔佩戴率提升至80%以上。
交通文明是法規明確規定的行為,為促進交通文明,市公安局結合文明城市創建工作,在城區重點路口、路段嚴格落實常態化管理勤務;工作日早晚高峰在每個路口配備1名民警和不少于 4名輔警,平峰時段安排騎警開展巡查,嚴查電動自行車闖紅燈、不按道行駛、逆行、不戴安全頭盜、機動車亂停車、不禮讓行人等各類顯見性違法行為。在現場嚴查基礎上依托“e體+”智慧賦能,充分運用全球眼、電子警察等公共視頻資源,強力抓拍電動自行車、機動車各類交通違法行為,有效凈化道路交通秩序。市里還出臺《福州城區電動自行車號牌管理辦法》,嚴查駕駛電動自行車未戴頭盔違法行為。
全市還開展了“文明交通·幸盔有你”“戴上頭盔帶上愛”等文明交通主題宣傳活動,約談文明交通落實不到位的文明單位(校園),定期通報文明單位電動自行車頭盔佩戴率。
全市教育系統也十分重視提升交通文明,與福州電視臺開展電動自行車安全知識答題挑戰賽,各地各校普遍開展“幸盔有你,文明同行”主題教育系列活動,共有上百萬師生家長參與。